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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
2019-9-10 10:53:27

1、受理阶段:  

如果符合受理条件,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,给予申请号,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,发出受理通知书,通知申请人。  

如果是电子提交的申请,一般情况下会在2-3个工作日收到电子版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/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。  


2、初步审查阶段: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(审查依据)  

在实际操作中我个人认为审查员会审查以下内容,欢迎补充:  

(1)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,特殊情况,化学领域的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。  

(2)请求书、说明书、保密审查请求(如有)、实质审查请求书(如有)、专利代理委托书(如有)的发明名称是否都一致。  

(3)说明书摘要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。可以包含发明的化学式。  

(4)摘要附图(如有)是否为说明书附图之一。  


3、公布阶段  

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,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,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,即行公布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。  


4、实质审查阶段  

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,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;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,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。当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别忘记缴纳实质审查费哦!  


5、授权阶段  

熬了那么久,终于授权了!赶紧在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授权办登费,年费和印花税哦!  


6、年费的缴纳  

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限届满前缴纳。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,同时缴纳滞纳金;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,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%计算;期满未缴纳的,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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